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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从事“一日游”将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3年5月31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三亚市日前召开“一日游”旅游合同草案论证会,就“一日游”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征求旅游经营企业的意见,并正式启动“一日游”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目前三亚“一日游”旅游市场不签订旅游合同现象十分普遍,造成发生纠纷时游客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十分不利于三亚旅游品牌的建设。因此签订“一日游”旅游合同具有重要意义,除有效维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外,还能以旅游合同的签订为突破口,进一步追究冒用、盗用正规旅行社名义非法从事“一日游”旅游活动的“黑社”的刑事责任,起到震慑作用,从而规范三亚“一日游”旅游市场。
  论证会上,来自市旅游协会、旅游企业的代表对市旅游委草拟的《三亚市“一日游”旅游合同》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结合目前“一日游”经营情况、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对合同范本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市旅游委要求各旅游经营企业应以“一日游”旅游合同草案论证会上拟定的合同范本为基础,尽快研究制定本企业的“一日游”旅游合同文本,并于6月10日前报市旅游质监所备案。从6月11日开始,市旅游委将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凡发现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企业将坚决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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