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履行

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3月14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浙江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699282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