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赔偿

孕妇因车祸流产获得精神赔偿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已有身孕4个月的原告毋某,乘坐丈夫借来的轿车返回老家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而受到精神伤害,遂起诉肇事车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肇事车主赔偿原告毋某经济损失285.3元及精神抚慰金8000元,赔偿轿车车主原告陈某经济损失25909元。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浙江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699282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