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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些哪义务?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日前,牡丹江市公安局警方破获了一起假冒房主名义,转租房屋进行诈骗的案件,抓获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2名。(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

  3月12日,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报警称:他在西九条路某小区租房,被假房主骗去7000余元房租。民警展开调查,并找到受害人详细询问租房细节,查看租房协议,获取了假房主邹某和庄某的联系电话,但两人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此后,民警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获取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并组织受害人进行辩认,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调查,民警终于查出周某的具体落脚点,并于3月20日在西四条路长安街将其成功抓获。

  经讯问,35岁的周某交代,她伙同男友于3月12日将西九条路平安街某小区一房屋承租下后,再假冒房主的名义转租给张某,诈骗收得一年房租费7000元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查证,从去年8月至今,邹某和男友用同样的方法诈骗作案共3起,两人以房主的名义,在牡丹江房产网发布出租房屋信息或在路边张贴小广告出租房屋。两年来,二人曾将租来的某小区房子出租给于某,诈骗收得两年房租费1.3万余元;将新安街西四条路某小区一房屋出租给陆某,诈骗收得两年房租费1.3万余元。他们与受害人签定出租房屋协议后便携款潜逃。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样以“二房东”的身份出租房屋进行诈骗的情况并不少见。公安民警提醒,无论是房屋出租者还是租房者,都要通过正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租赁,不要轻信网上、路边的房屋租赁信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对方所提供证件的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这样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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