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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饭霸”强收每盒盒饭4元保护费 头目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琶洲“饭霸”强收每盒盒饭4元保护费 头目获刑13年 2012-08-28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0   昨日上午,随着主审法官的判决宣告,琶洲 饭霸 一案一审结果揭晓。主犯廖卫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获刑13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宣判后,除3名被告人明确表示不上诉外,其余19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或考虑一下。  法院查明  强收每盒盒饭4元保护费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9年起,廖卫华纠合老乡李泽富、彭朝阳等21人,在本市海珠区琶洲会展中心一带,逐步建立、形成黑社会性质的非法快餐销售组织。该组织为牟取利益,强迫在琶洲会展中心经营快餐的被害人到其指定饭馆订购盒饭,并向凡是在展会内贩卖盒饭的人员收取每盒盒饭4元保护费。  据法院认定,从2009年至2012年期间,该饭霸团伙共强行收取保护费合计人民币34.68万元,廖卫华从中获利20万元。而据此前检方指控,以廖卫华为首的饭霸团伙,2009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共强行收取保护费合计人民币58万元,廖卫华从中获利20万元。  对此,法院指出,公诉机关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为58万元,但依现有证据表明,部分被害人陈述交纳的保护费是从2006年开始,而以廖卫华为首的22名饭霸团伙成立时间是2009年,之前被害人交纳的保护费系由刘某飞等人收取。为此,法院不以被害人陈述数额认定廖卫华团伙敲诈勒索罪数额。  此外,对于检方指控廖卫华团伙向琶洲会展中心两名保安人员行贿2.8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其中行贿数额中的8000元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故认定2009年至2012年间,廖卫华为让其指定饭馆能在展会开办期间顺利将盒饭运入展馆内销售,指使其团伙成员多次给予会展中心保安、被告人叶振武、刘晓两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万元,其中叶振武、刘晓分别分得1万元。  快立快审  移送法院3周内审结  据悉,本案于8月7日由公诉机关移送法院审查,短短3周内,法院之所以能顺利审理完结,据经办法官肖燕介绍,关键在于启动 三打 案件快立快审工作机制,在本案开庭审理前组织了刑事审判庭前预备会议。据悉,这在广州市法院系统内尚属首例。  肖燕告诉记者,刑事审判庭前预备会议,主要解决案件相关的回避、确定出庭人员名单、证据开示以及取证申请等程序问题,提前解决了可能影响庭审顺利进行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明确了庭审重点,着重围绕案件的定性问题展开,这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此外,针对本案量刑问题,肖燕表示,必须要严厉打击饭霸团伙的犯罪行为。琶洲会展中心是广州对外展示的窗口,代表着广州这所城市形象,但以廖卫华为首的饭霸团伙却在琶洲会展中心内敲诈勒索,肆意横行,强迫别人购买其指定盒饭,并且生产盒饭的餐馆绝大部分没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影响恶劣。  宣判现场  饭霸 主犯当庭喊冤  昨日上午9时45分,廖卫华等22名被告人在法警押解下,依次进入海珠区法院第一法庭。走在最前面的廖卫华昂首挺胸,不时转头望向旁听席,挥手与家属致意。随他依次进入的 小弟 们,也都眼神急迫地寻找着旁听席上的亲人。  随后,法官开始宣读长达218页的判决书,总字数超过13万字,耗时近1个小时。依据判决书,廖卫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总和刑期1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罚金人民币2万元。  听到判决结果后,廖卫华情绪激动,当庭表示不服,向法官提出 我要上诉 ,当庭高声叫嚷着 太冤了! 声称自己没有害人, 一个被害人都没有,我们伤害谁了? 旁听席上数名妇女大哭大闹,有的甚至瘫倒在地大哭,屡禁不止后,被法警带出法庭。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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