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诉讼审判程序三步走
交事故民事诉讼主体确定及特征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范本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浙江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699282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