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赔偿

山西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6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山西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5.0元 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101.8元 3、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65.7元 4、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82.6元 5、20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525元 ;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浙江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699282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