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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农村客车驾驶员身边的“险内助”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7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随着农村道路不断拓展和改良,乡村通客车越来越普及,相应地产生以夫为驾驶员、妻为服务员的“家庭式”客运车集群,有的是挂靠客运公司,有的是个体经营,行车路线主要是县城至乡村的低等级公路,例如在融安县营运的大中型客运车,“家庭式”客运车34辆,占该县营运大中型客车43.6%,此类客运车有逐年发展的趋势。
  一、客车驾驶员身边“险内助”的产生
  客车上的售票员,往往还肩负着指挥员、服务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和监督员职责,作为“家庭式”客运车售票员多数是以家庭主妇转换过来,要兼顾上述几种职责的确有很大难度,能胜任工作的划成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贤“内助”,从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由于受环境、学历等自身素质的影响,负主要是经济利益驱动,相当部分“家庭式”客运车售票员已成为驾驶安全行车的“险内助”。2006年度,融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查处辖区内客车超员违法案58起,其中“家庭式”客运车17起,占总数29%,从调查询问驾驶员材料中,普遍反映超员是其跟车卖票的妻子造成的,自己有时根本不清楚或者不愿管这事,“家庭式”客车驾驶员身边的“险内助”不仅仅是促成客车超员这一违法行为,还伴随着更多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险内助”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
  1.超员行车。一是故意超员,为了经济利益,“险内助”不顾法规核定人数,给客车加上临时坐位,直接招揽乘客上车;二是放任超员,对已满员还挤上的乘客,不劝阻,不制止,持放任态度;三是强迫驾驶员超员。个别驾驶员害怕被处罚,被扣分是不情愿超员行车的,但是基于“险内助”的“权威”,显得无可奈何。
  2.超速行车,疲劳驾驶。“险内助”在眼前经济利的驱使下,往往把安全倒置第二,加上县、乡道路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监控有盲区可乘,他们常催促驾驶员多拉快跑,抢客抢时,甚至不按营运时间、路线行车,扰乱营运市场,驾驶员在等级相对较低,安全设施较差的道路上快速行驶,疲劳驾驶,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3.人货混装。在农村道路上乘车的旅客,常常携带一定份量的物品,“险内助”则不管车内乘客情况,能挤则挤,能塞则塞,(对物品包裹加收费用),致使整个车内水泄不通,一旦发生客车交通事故,给乘客自救带来困难,相应增大交通事故的后果。
  4.危险揽客。个别“险内助”为了抢占旅客客源,在客车出站前,到路口或客源聚集地段强行揽客,不注意观察过往机动车,见有想乘车人便横穿道路去招揽,有时还出现几个“险内助”在街道中拉扯一个旅客的现象,严重扰乱客运秩序,同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生命危险,2006年1月16日在融安县城一个主要路口就上演了“险内助”为抢客源在道路中被正常行驶的过往车辆撞倒碾压至死的惨剧。此事发生后,该路口“险内助”招揽旅客的混乱秩序曾一度改观,但好景不长,目前有死灰复燃的趋向。
  三、加强对“险内助”管理,教育的设想。
  目前,相关部门对“险内助”管理,教育仍是个盲区,笔者提出几点肤浅的看法,供大家探讨。
  1.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的作用,建立村干部挂钩监督制度,建立“险内助”管理台帐,将突出的“险内助”及其车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象进行登记,通报相关部门进行重点监控。
  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险内助”进行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否则取消“跟车权”。
  3.客运企业抓驾驶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将“险内助”一同纳入管理,实行“挂钩式”、“捆绑式”教育。
  4.医疗卫生部门对“险内助”实施医疗抢救培训,持证上岗。
  5.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灵活多变方式,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监管力度,及时取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尽量减少管控盲段,削弱“险内助”违法的侥幸心态。(梁贵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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