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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行达成的交通事故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3年5月19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中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前不久,我丈夫所开的面包车与李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相撞。自知理亏的李某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我方的全部损失,并给我丈夫出具了一份书面赔偿协议。当时,我丈夫因此没有报警。事后,我的一个朋友说在没有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下达成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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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前不久,我丈夫所开的面包车与李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相撞。自知理亏的李某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我方的全部损失,并给我丈夫出具了一份书面赔偿协议。当时,我丈夫因此没有报警。事后,我的一个朋友说在没有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无效的。请问:轻微交通肇事双方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吗?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规定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必须由交警部门处理,反而还增加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途径。该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秩序,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根据前述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为了不妨碍交通,当事人应先行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因此,你丈夫和李某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李某不按时履行协议内容,你方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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