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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财迷心窍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年9月27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我租麻将桌、麻将给他们在家里玩,只是从想中抽点‘水钱’,没想到结果又是判刑又是罚款的,得不偿失啊!”被判刑后的左某后悔不跌。近日,武宣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

  经查明,左某系武宣县某乡某村村民,其利用自家位置偏远的地理优势,将麻将桌、麻将出租给他人进行赌博,其除收场地费外还从“庄家”手中收取一定的“水钱”,从中获利。2012年2月3日至3月7日期间,其家中每天晚上都聚集有二三十人,以“板九”的形式进行赌博,每次下注五元至几百元不等。经群众举报后,2012年3月7日,公安机关对左某家赌博窝点进行查处,共抓获涉赌人员32人,收缴赌资31265元,赌具麻将牌40颗、骰子2颗。

  法庭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左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左某开设赌场罪成立。鉴于左某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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