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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夫诱奸女乘客 法不容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9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一个用三轮载客的车夫,发现一名年轻女乘客发育迟滞,竟然将其骗至自己家中并实施奸污。尽管自己进行辩解,但法不容情,最终还是将其绳之以法。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1960年出生的江某是射阳某镇的农民,长年在射阳县城从事三轮车载客。今年5月20日下午5时许,江某在县城车站附近揽客时,遇见一名年轻的女乘客,在交谈中,江某发现这名女乘客智力不正常,便将其诱至10多公里外的家中,在明知对方精神发育迟滞的情况下,仍在当晚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发后,江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辨解,声称对方是自愿的,但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该女为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在明知被害人精神发育迟滞的情况下,仍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江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依法作出以上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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