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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参加滑雪冬令营受伤 起诉滑雪场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5年2月5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童童(化名)寒假期间在网上报名参加了北京市某滑雪场的滑雪冬令营。因参加滑雪练习时摔伤索赔医药费无果,童童及家人将滑雪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滑雪场赔偿医药费等1.6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滑雪场赔偿童童医疗费等4660元。

  9岁的童童是一名小学生。今年1月15日,正值童童放寒假,童童的父母在网上浏览了北京某滑雪场的网上招生简章后,为童童报名参加了该滑雪场举办的为期4天的寄宿制滑雪冬令营。报名后,童童的父母交纳了2000余元的冬令营费用。没想到开营后不久,童童就在上课时摔伤,致左小腿胫骨骨折。童童的父母认为是由于滑雪场管理不善才导致童童受伤的,所以,要求滑雪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律师费等共计16628元。

  被告滑雪场辩称,童童的确是在参加冬令营是在滑雪场摔伤的,同意对童童所受损失的合理部分进行适当赔偿。但童童的父母应当意识到,滑雪本身就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运动,故不同意其过高的赔偿请求。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童童是未成年人,到被告滑雪场组织的滑雪冬令营接受培训,滑雪场作为组织者应加强对童童的安全保障义务。童童在活动中受伤,滑雪场也认可对该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对于童童因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滑雪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童童要求的营养费和护理费,因未提供充足的证据,法院考虑到童童的伤情进行酌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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