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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有了海上交通安全规则

发布时间:2015年9月7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从惠州海事局获悉,《惠州市海上交通安全规则》获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系列防止船舶污染的规定,不仅保障了惠州港石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加维护了惠州沿海的海洋清洁,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的稳定。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蔡俊杨)记者今天从惠州海事局获悉,《惠州市海上交通安全规则》获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该《规则》的要求,交通、海事、港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边防、海洋与渔业、航道等涉海行政管理部门,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避免了以前“九龙治海”的混乱场面。
  惠州海事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该《规则》出台有望解决以前“九龙治海”的混乱局面,构建惠州市海域安全通道,对惠州市发展临港工业,打造大亚湾世界级石化基地,打造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由于原先的相关安全规则制定年限已久,出现不少“管理空白”的现象。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一是由于涉海管理的部门较多,对涉海的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致使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缺位、失位现象;二是随着海洋经济发展带来的船舶流量和通航密度增大,船舶碰撞、搁浅等灾害事故增多,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风险加大等问题,而惠州溢油风险防控、海上搜寻救助机构尚未完善,资金、人员和职责还待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能力亟待提高。
  近年来,随着惠州“以港兴市”战略的稳步实施,惠州港临港工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大亚湾密布着目前国内单笔投资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1200万吨/年原油炼化能力的中海油惠州炼化项目等大型临港石化产业,储油罐、大型炼油设施高度集中,进出惠州港的油船、危险品船日益增多,超大型油轮频繁进出惠州港。“十一五”期末,惠州港区海港货物吞吐量将超5000万吨,其中危险货物的比例超过80%。惠州港区船舶通航密度大,大型码头泊位高度集中,辖区海域面积4520平方公里,集中了四个作业港区的16座码头、36个泊位,其中30万吨级码头泊位2个,15万吨级码头泊位2个。因此,海上事故牵一发而动全身,安全风险防控责任重大。惠州港水域的危险品、原油泄露事故处置需要有法律规范做制度保障。
  《规则》专门列出一个章节对防止船舶污染及危险货物管理进行了说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可能造成海洋污染的行为都要报海事部门备案。禁止船舶违规排放洗舱水、污油水等污染物。船舶垃圾、废弃物应存放在容器或垃圾袋内,不得倾倒入海,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单独存放。从事船舶垃圾、洗舱水、残余油类物质接收及船舶溢油应急作业、危险货物过驳的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接收、处理及操作能力,并按规定的报海事部门备案。这一系列防止船舶污染的规定,不仅保障了惠州港石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加维护了惠州沿海的海洋清洁,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的稳定。
  同时,由于惠州海滨旅游资源丰富,海岸线长达223公里,拥有大亚湾、红海湾的部分海域,每年都有众多游客来此度假休闲,休闲旅游船舶分散在广阔的海面上。《惠州市海上交通安全规则》对休闲旅游船舶的监管部门、活动区域、航行时间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休闲旅游船舶如果超出了相应活动区域,就要承担风险事故带来的相应责任,或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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