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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9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粤发[2004]7号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2004年3月28日颁布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4年3月28日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统揽全局,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发展方向,以增强城镇要素集聚能力、完善城镇功能为关键环节,走大中小城市与中心镇协调发展的有广东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发展方向?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按“五普”统计口径,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65%左右,其中珠江三角洲达80%左右。到2010年,本省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生活就业约830万人。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三大目标。?  

  (一)生产发展。?

  ——提高经济总量与经济运行质量。2010年,全省gdp超过2万亿元(2000年不变价,下同);人均gdp达28600元(约3450美元),其中珠江三角洲人均gdp不低于58100元(约7000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45%,其中珠江三角洲不低于50%。?

  ——经济国际化水平增强。2010年,外贸依存度(对外贸易总额/gdp总量)不低于150%,国际投资开放度(实际利用外资/gdp总量)不低于15%。?  

  (二)生活富裕。?

  ——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00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200元;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34.7%,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4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
  ——社会成员充分享受城镇文明。201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60%,城镇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50%;逐步实现本地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同等享受政治权利、义务教育及各类公共服务。?

  ——公共设施配套完善。201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达12平方米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人均年生活供电量不低于600千瓦时,民用燃气普及率100%,每万人医院床位数不低于30。?  

  (三)生态良好。?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2010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总人口控制在8500万人以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

  ——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提高绿地率。2010年,耕地总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不低于18%;区域绿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

  ——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综合利用率。2010年,万元产值(gdp)能耗0?66吨标准煤;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分别不低于80%和60%。?

  ——加强环境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2010年,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全省环境综合指标达85分以上,其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城镇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达标处置率分别达到55%和30%,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达到80%;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优化资源的空间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集约发展。?

  1、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形成集约发展态势。?

  以珠江三角洲城镇群、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粤北城镇点轴发展区为主要聚集区域,以珠江三角洲中部(广州、佛山)、东岸(深圳、东莞、惠州)、西岸(珠海、中山、江门)都市区和东翼潮汕都市区、西翼湛茂都市区、北部山区韶关都市区等六大都市区为核心,各级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为增长极,交通运输主干线为依托轴,全面强化城镇集聚与辐射能力,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

  ——提升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综合竞争力,构建中部、东岸、西岸三大都市区。要着力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突出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为先导的高新技术,做大做强电器机械、石油化工、汽车等产业。充分发挥在招商引资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积极通过技术引进、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提升整个工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金融商贸、流通、信息服务和科研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发展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东翼城镇密集区以潮汕都市区为核心,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侨乡优势,发展以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产业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建成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华南地区重要的城镇密集区之一。西翼城镇密集区以湛茂都市区为核心,作为我省沟通大西南、海南的桥梁,要重点发展海洋产业,整合区域资源,做强做大石化生产基地。?  

  ——扶持北部山区。重点发展韶关都市区和清远、梅州、河源、云浮等中心城市,培育乐昌、南雄、连州、兴宁、罗定、龙川等“门户”城市和一批中心镇,带动北部山区发展。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并举,加强北部山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在资源开发、贸易、技术开发、加工装配、资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同时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自然环境保护,强化山区作为全省生态屏障的战略地位。?  

  ——强化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全省及华南地区中心城市的作用。全面提高广州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提高深圳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建设成为富于创新活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强化佛山、珠海、东莞、惠州、汕头、湛江、茂名、韶关、梅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其在区域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壮大中山、江门、肇庆、潮州、揭阳、汕尾、阳江、河源、云浮、清远等地方性中心城市及其他县级城市的规模和实力,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发展。加快二、三产业向镇区集聚,提高土地和设施的利用效率,完善城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带动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2、培育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约发展。?

  按照研发创新的发源基地、产业孵化创业的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中试基地、科技与产业的人才培养、流动和集散基地、为产业发展服务的信息和中介基地等多元化的建设要求,以优势产业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园区,引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集聚,形成专业化多类型产业集群,提高产业基础设施规模效益,不断补充和扩大集聚的规模。

  在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阶段,要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应纳入总体规划予以实施。?

  产业园区建设必须坚持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防止盲目圈地。要以产业结构优化、功能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体系上水平为导向,走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道路,切实做到核心园区一年内实质性启动,二年内企业进区,三年内初具规模,五年内基本成形。?  

  ——形成各有侧重的珠江口东、西岸产业集群特色。东岸地区重点鼓励外来企业与本地企业建立起稳定的产业联系,利用已形成的全球联系,发展本地创新网络。西岸主要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企业为目标,努力提升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培育以专业镇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同时要积极配套发展地方服务业,带动城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培育与城市发展轴高度关联的产业发展带。与城镇集聚带相结合,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区位、自然和交通条件,引导相关产业向南部沿海和西江主航道,及广深、广珠、广韶、广梅、汕梅等交通主干线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由行政“块块”布局模式向综合协调的流域开发模式和点轴开发模式转变,形成“条块”结合的产业布局。加快培育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城镇密集地区产业带、沿海产业带、山区经济带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产业发展带和核心区域,形成产业的轴线拓展态势,提高产业的集聚度和集群化程度。?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要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制造业提升、服务业扩展、功能完善的步伐。对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园区,应通过空间整合、提升配套设施水平,逐步引导产业向城镇集聚。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园区要进一步提升发展档次,形成融高新技术开发和相关服务、配套产业为一体的新经济集聚区,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经济示范区。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产业园区发展。?

  3、高效使用城乡土地,促进城镇集中发展。?  

  加强政府对城乡发展的导向作用和协调功能,引导资金、人口等要素向城镇集聚,促进城镇建设相对集中发展。?  

  ——运用环境容量、投资门槛和土地利用效益基准等约束手段,制定符合城镇发展战略的空间发展规划,确定土地开发的空间布局、时序和各分区、各地块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引导全社会按照高效原则,合理利用土地,促使城镇走内涵型发展之路。?  

  ——加强规划,合理引导,大力发展公寓式住宅。提高城镇建设的综合开发率,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调整村民委员会规模,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积极运用规划和政策手段,支持小城镇统一集中安排其辖区内的宅基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引导农村分散居住区向成片居住点集中,实现合理布局,集约利用。?  

  ——加大对“城中村”、“空心村”的改造和工矿废弃地的整理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二)营造统一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平台,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有序流动。?

  1、进一步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促进外源型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快“大珠三角”的整合。以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为契机,以合理的地域分工为基础,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的经济合作与优势互补,建立相互对接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现代化物流系统,发挥我省的制造业、技术、市场、劳动力、资源优势和香港的国际商贸、金融、管理、人才优势,实现香港作为商贸物流平台与我省作为世界制造业基地的整合发展,确保共同繁荣和进步;挖掘粤港澳科技、教育资源和人才集聚的潜力,把环珠江口的中心城市发展成为国际性的科技创新中心;优化经济布局和城市环境,把珠江三角洲内圈层的其他城市发展成为国际性的高科技生产基地;拓展城镇产业链、市场链,把珠江三角洲外圈层发展成为区域性的产业协作配套基地。通过功能和资源整合,全面提升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竞争实力,建成华南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增长极和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

  ——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通过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等多个层面的共同努力,逐步构筑区域发展的品牌,增强区域整体的影响力、竞争力,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加快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轻工、机械、家电、医药等长线产品项目向海外发展;在境外设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带料加工装备企业,以及一批分销中心、维修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形成具有生产、贸易和融资功能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2、完善市场体系,确保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继续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重点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鼓励各种社会经济资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由有序地流动、组合和集聚。?  

  ——完善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从体制上、政策上创造各类经济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消除要素市场的城乡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构筑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3、统一布局,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提高生产要素流动的效率和社会总效益。?  

  ——打造衔接贯通各大区域的基础设施系统,加强周边地区经济合作。加强我省与“泛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在大型跨界基础设施选址、选线、建设标准和时序上的协调,加快建成联接“泛珠三角”的渝湛、京珠、广梧、广贺、粤赣、梅龙高速公路和武广客运专线、汕潮漳、龙赣韶、黎湛、洛湛、粤海铁路等交通干线,最终形成分工合理、协作关系紧密、经济融合程度高的经济联合体。?  

  ——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连接全省各级中心城市、重点港(站)主枢纽和经济密集地区的运输主干线、城际快速轨道线网,形成以城市为依托,机场、站场、港口为枢纽,干线铁路、高等级干线公路、江河干线航道为骨架的水陆空并举、干支相连、集疏成网的综合交通体系。?  

  ——建设高性能的全省信息网络基础传输平台,推进三网(电信网、计算机网、广播电视网)的技术和业务融合,实现省内信息网络高速宽带的互联互通;积极构筑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完善的电子政务框架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加快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网络化,建设大型的公益数据库,形成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完善的信息化体系。?  

  ——建立配套齐全、保障有力的物流体系和能源供应系统;完善网络健全、布局合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金融服务系统;建立设施先进的污水废物排放处理系统和城郊生态支持系统,为城镇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高效流转创造条件。?  

  (三)配套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城乡环境的安全。?  

  1、切实抓好公共安全工程建设,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害。?  

  ——防洪工程:合理确定各流域的防洪标准,加强防洪系统和设施建设。推进江海堤围与蓄水工程的达标建设,提高大江、大河和各级城镇的防洪能力。建立完善的城市防洪机构及城市防洪预警机制。扩大沿海渔港防波堤、护岸的建设规模,提高档次,增强沿海城镇的防台风能力。?  

  ——排涝工程:调整和完善区域与城市排水规划,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加快雨水管道和机排设施建设,减少区域与城市大面积的内涝。?  

  ——环保工程:全面规划,统筹建设一批跨行政界线,符合环保标准的规模化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等处理处置设施。?  

  ——城市抗震:城市新建、改建工程设防烈度应达到国家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特殊工程应提高一个抗震等级。?  
  ——城市消防: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设置和合理布局消防站点,加强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水平,实现消防工作现代化。?  

  ——城市预警:整合现有的治安、医疗急救、消防、交通、三防等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疾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城市预警机制,理顺管理体制,确立责任制度,设立应急基金,形成信息准确、预警及时、资源整合有力、指挥运转高效的城市应急事件处理体系,提高城市抵御风险的整体防护能力。?  

  2、提高水、电、气等供应能力,确保城镇正常运转。?  

  ——供水保障:建立以21个地级以上市为区域配置“中心”,各大流域为“线”,流域水利枢纽工程和取水工程为“点”,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为调剂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水资源供应。加快水厂和城镇供水管网的改造,改善自来水水质,逐步实现到户自来水直接饮用。?

  ——供电保障:加快西电接收和输送配套的电力设施建设;调整电源结构,集中力量建设大型骨干电厂;增强主干网,完善分区配电网和供电预警保障机制,使发电、受电、输电、配电安全流畅、优质高效。?  

  ——供气保障:淘汰民用燃煤,按照“多种气源并存”原则,提高城乡民用燃气普及率。以珠江三角洲为重点,建设广东液化天然气(lng)工程,逐步提高液化天然气的普及率。?

  3、提高人居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社区环境。?  

  ——完善住区设施配套。根据实际服务人口规模(户籍人口+暂住人口)、人口结构与分布、设施服务半径,合理设置商业、金融、邮电、信息、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垃圾收集、社区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加强对主要街道的路面、沿街建筑、交通设施、广场、公园绿化、灯光照明、广告等项目的整治与美化,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配套的居住区,塑造文明、清洁、美观的城镇形象,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充分地享受健康安全的居住环境。倡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待遇,促进社会公平发展。在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应结合现实条件和承受能力,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健全包括外来人口参与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对在我省就业的外来人口提供基本生活待遇和社会福利保障。?

  ——加快将“城中村”改造为社区的步伐。根据征地程度、街道办事处的财力、集体经济组织状况、村民就业和收入来源的非农化程度、村民认识水平等情况,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采取保留改建、局部重建、整体改造等多种方式,推进“城中村”的改造与改制。?

  (四)建设文化大省、教育强省,推进现代文明。?

  1、构筑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  

  ——优先保障教育的必要投入,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及其他教育领域,建立多元参与、多元投资的新型办学体制。?  

  ——在巩固和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大力扩展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互补,学校教育和企业培训联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互相沟通衔接,满足城乡居民多种学习需要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推动和实现社会成员普遍获得优质的基础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扩大学位、学历教育规模,扩建现有高等院校和兴办一批新的高等院校。探索学分积累制,逐步实行开放和灵活的入学制度。?  

  2、继承岭南文化,发展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提升城镇的发展内涵。?  

  ——大力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将社会力量办文化纳入文化发展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展文化的新途径。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机制灵活、优势明显、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产业体系。?
  ——继承和弘扬岭南文化。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古迹与文化艺术传统,实现对传统文化遗产的持续利用。保护、修复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文物和城镇旧区风貌,营造蕴含个性文化气息的环境。丰富城镇文化内涵,增强城镇文化底蕴,创造具有岭南特色的人文环境。?  

  ——广泛吸收外来文化精华。要进一步扩大开放,通过粤港之间及国际间的合作,促进文化互补互助,推动大众文化、流行文化、商业文化的本土化,提升本省文化,建立一个开放型文化创新体系,提高区域整体文化的竞争力。?  

  ——建立与完善群众文化网络,积极推动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健全社区文化设施。在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各中心城镇要根据实际情况,注重特色、发挥优势,建设一批高档次、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旅游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设施。?  

  3、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与社会公平。?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增强社会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各项社会经济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守法的自觉性,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秩序综合治理。?

  ——营造社会公平发展的氛围,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按照社会公正和公平原则,深化社会各项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逐步实现社会全体成员在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方面的公平机会,实现不同地区在保护、利用自然和文化资源方面的公平权益。

  (五)加强合作,建立机制,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1、促进不同地区共同富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在产业布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协作,实现三大分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对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在资金和项目对口扶持的同时,大力鼓励珠江三角洲的企业到东西两翼和广大山区投资开发资源加工型产业、“三高”农业、海洋产业、生态旅游业,发展批发市场、仓储、运输等现代流通业,并积极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逐步转移。东西两翼和广大山区在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门类的同时,加强与珠江三角洲核心地区的经济、信息、文化、人才等方面的联系和交流,积极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资金、技术和市场份额的转移。?

  2、建立城镇伙伴关系,推进相邻城镇更加紧密的合作。?  

  ——树立全局意识和伙伴合作意识。一方面,按照比较利益原则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生产的合理协作分工;另一方面,在统一的区域性规划框架内对区域性产业布局、重大设施建设、各类保护区与控制区的维护,以及城市整体形象的塑造,进行统筹安排。?

  ——建立完善的区域性协作机制,促进各方开展协商与合作,切实解决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并逐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等妨碍区域合作的体制障碍和政策障碍。?

  ——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城镇间伙伴式合作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通过强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来确立合作秩序,深化城镇间的分工体系。?  

  3、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把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经济社会发展大系统,建立新型城乡协调关系。改善城乡结构和功能,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各自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城乡的劳动力、技术、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交流和组合,促进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服务对象,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使城乡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经济、人口和文化的融合。?  

  ——协调城乡利益结构和利益再分配,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生态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对农民生产技术、经营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的谋生与创业能力。?  

  ——以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为突破口,探索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的新途径。以工业化为龙头,以县城和中心镇为载体,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以园区建设为突破口,以发展民营企业为主要措施,千方百计壮大县域经济。围绕特色产品和特色产业,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园区建设,推动招商引资和地方民营工业发展;把发展工业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同发展小城镇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加快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六)强化环境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能源结构,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  

  ——壮大“绿色”产业,维护生态平衡。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发展“绿色产品”,构筑起生产集约化与生态化紧密结合的“绿色”生产体系。第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以推行都市型农业、精细农业,防治农业污染,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产品为突破口,在城市郊区、农村地区,特别是广大山区建立起众多规模大、市场份额高、有一定品牌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产品的大型生产基地。第二,鼓励发展“绿色工业”和“绿色贸易”。在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产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同时,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发展生产工艺清洁、“三废”产出较少的“绿色工业”,以及与环保有关的服务、技术和设备进出口“绿色贸易”。对有污染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严格按规划布局、环保标准建设,在创造较高效益的同时,要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第三,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充分利用我省得天独厚的亚热带自然资源条件,科学开发、合理整合全省旅游资源,精心打造以风景名胜为核心、岭南风情为主线的“绿色之旅”。?  

  ——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水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探索发展清洁燃料公共汽车和电动汽车,积极利用国外油气资源,努力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开展西电接收和输送的配套建设,加快电源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建设大型骨干电厂,分批淘汰高耗、低效、重污染的中、小机组,鼓励热电联产,提高洁净能源比例。?  

  ——建设节水型社会。鼓励发展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建设节水型城镇。大力提倡污水再生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沿海地区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  

  2、注重环境整治,优化城乡环境。?  

  ——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全面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努力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排海陆源污染物的治理力度,优化海洋环境。控制烟尘、粉尘,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推进酸雨污染防治,大力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污总量,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治理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分类收集和处置固体废弃物,大力发展废物综合利用。?

  ——严格保护区域绿地。把全省具有重大自然、人文价值的生态保护区、海岸绿地、河川绿地、风景绿地、防护绿地等,统一划定为区域绿地,并施以严格的“绿线管制”,努力构筑一个与自然生态架构和城镇分布格局相协调,界限清晰、分布合理、网络布局、永久保持的绿色开敞空间系统。到2010年,以市、县为单位,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规划建设和严格保护的区域绿地面积,分别占各自土地总面积的20%、30%和40%以上。?

  ——规划设置环城绿带。城区人口超过50万的城镇和连片发展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城镇密集区,应设立环城绿带。即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外围安排较多的绿地或绿化比例较高的相关用地,形成环绕城镇的永久性绿色开敞地带,严格控制与其功能要求相冲突的开发项目进入。?  

  ——加强城镇绿化建设。在确保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达标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城镇中心区的绿化建设,使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做到分布均衡、服务半径合理。?  

  3、建设特征明显的城乡风貌。?  

  ——明确提出城、乡两类地区的空间形态分界和发展建设要求。在城镇地域,清晰界定城镇规模和建设区范围,逐步将现有乡镇企业、农村居民点和其他非农建设项目统一纳入城镇建设区范畴,实行统一管理,共享城镇资源;在农村地域,通过撤村并点,减少城镇建设区外分散的自然村落数量,大力推行“退建还耕、退山还林、退田还湖”,重造山水田园美景。

  建立完善的区域空间管治机制,改变城乡无序发展状态,在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的同时,保护好广大农村地域和乡村特色,保持其独特的景观风貌。?

  4、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实行农
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创造条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分别进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监督,确保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1、高度重视推进城镇化工作。?

  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省推进城镇化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全省城镇化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协调、监督,促进各地落实推进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

  ——省直各有关部门在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围绕本《纲要》确定的城镇化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政策方向,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推动城镇化相关制度的改革创新,为城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部门要相互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镇化。

  ——各级政府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化工作。新闻宣传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全社会对城镇化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形成推进城镇化的良好氛围。?

  2、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推进城镇化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合理的反映各类城镇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我省城镇化进程的监测和调控。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重新修订城镇的统计指标体系,把有关城镇经济增长、经济结构、人口增长、生活水平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保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指标列入城镇统计范畴,与国际现行的城镇统计指标体系接轨。?  
  (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的战略性、超前性和指导性。?

  1、理顺关系,突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战略规划的基础性地位。?  

  ——切实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战略规划的衔接、协调。对规划体系进行高度整合,建立层次分明、边界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重点加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空间战略规划之间的衔接。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应当遵守并服从空间战略规划,地方规划应当遵守并服从省域和跨行政界线的空间战略规划。?  

  ——以实施城镇密集地区的空间战略规划为突破口,建立新型的规划管制体系。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等城镇密集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跨行政界限的区域空间战略规划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城镇与城镇群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区域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空间用途管制等重大事项。完善财税等政策,为区域空间战略规划协调机构的运作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服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2、强化职能,完善城乡规划管理运作机制。?  

  ——建立科学清晰的城乡规划管理组织结构。在纵向上,要明确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逐步理顺省、市在空间管制上的分工和职责;在横向上,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决策与执行机构相协调的机制。?  

  ——加强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

  ——完善决策程序。改变以往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制定规划的做法,建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社会研究机构承担,吸收相关知名专家和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规划编制要通过听证制度等各种可操作的活动载体,广泛收集有关专家和公众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评议,科学调整规划成果和规划决策。?  

  ——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事业的信息化。加快建立以“三网一库”(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办公业务网与所辖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联结的办公业务资源网,规划系统政府公众信息网,全省规划系统共享的信息资源库)的规划系统政务信息化基本框架,实现规划管理信息化的突破,为全省城乡规划的现代化、民主化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3、切实加强重点发展地区空间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快编制主要城镇聚集区空间战略规划,引导区域协调发展。在搞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同时,组织编制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规划、六大都市区规划和珠江口湾区、全省海岸带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城镇协调发展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编制四大流域开发与保护规划,促进流域城镇的协调发展;编制沿海港口群规划,促进分工与合作;在区域交通规划指导下,完善中心城市交通专项规划。?  

  (三)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就业和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安定。?

  1、进一步改革我省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并加快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住房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体制的改革。?  

  2、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不同地区间的有序流动。把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工作向乡镇延伸,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就业管理服务体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与城镇劳动力同等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制度相衔接,建立适合农村地区,并与城镇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城镇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农村人口迁移与就业的安全有序。?

  4、完善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老弱病残人员、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不断完善优抚安置政策。?  

  5、以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实现住房社会化和商品化。要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建、购买、置换等方式,为城镇住房和经济“双困难”的居民提供廉租住房。

  (四)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1、按既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又有利于促进城镇化的原则,改革城乡土地制度,加快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  

  ——改革城镇国有土地管理制度,建立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和入股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资产经营相分离。?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制度,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  

  ——对中心镇实行用地倾斜。在省每年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之外设立农地转用专用指标,保障中心镇的发展空间。同时,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2、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体制。由政府将闲置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土地收回或收购,纳入土地储备库,作为城镇建设用地,按规划有序供给。全面实行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体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逐步以市场配置、用地条件引导项目取代行政划拨、随项目供地的旧体制。?  

  3、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调控,全面推进用途管制和兼容性相结合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按照禁止建设、适宜建设和限制建设的分区用地管制原则,对土地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  

  4、继续推进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在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同时,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改革财税管理体制,实现公共财政转型。?

  1、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城镇功能赋予城镇政府财权,调整优化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争取国家试点,探索构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以物业税为主体的城市建设资金保障体系。?

  2、增强转移支付机制在均衡地区与城乡发展方面的功能。一是要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逐步使不同地区的居民均可享受到水平大体相当的基本社会福利或公共服务;二是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公共事业的专项资金支持,把农村社会的公共产品投入从主要由农民负担转变为由公共财政承担,逐步让农村居民享受到大体均等的国民公共产品服务。?  
  3、赋予中心镇一级财政权,建立规范统一的预决算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4、省级部门掌握的各类专项经费要按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57号)的要求,适当向中心镇倾斜。?  

  (六)建立投融资新体制,运用市场机制,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1、明确政府的责权,优化公共支出结构。?  

  公共支出要以培育市场和参与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基本目标。对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公共财政要彻底退出;对公共产品与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费用,应建立政府与受益者、各级政府间的合理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应在依法合理吸收社会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承担起公益性项目投资的职责。?  

  ——集中必要的财力加大对环境治理、保洁、绿化、防灾抗灾设施等纯公益性项目的直接投资。?  

  ——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废弃物处置设施、城市管道燃气等类型的建设项目,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走产业化、市场化之路,逐步推行供水与污水处理捆绑经营。?  

  ——对能源、电信、供水、高速公路等可完全市场化的建设项目,应在政府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报的良性循环。?   2、制定公正、合理的融资政策,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的政策规定,消除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改革金融体制,改善金融服务,逐步消除实际存在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歧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城市建设。?  

  3、逐步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降低门槛,扩大准入,积极鼓励和引导多元化、社会化投资参与城镇公用事业。?  
  ——允许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大力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者。?  

  ——允许户外广告标牌经营权等城市无形资产公开招标出让,增强政府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能力。?  

  ——全面放开市政公用工程和设施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以及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保洁等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组建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投承接任务。?  

  ——按照“谁出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引导和保护出资人正确行使投资决策权。?  

  4、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逐步完善公用事业收费制度。?  

  ——城市供水、燃气等服务,按照“成本+税费+利润”原则定价,取消政策性亏损补贴。按照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价,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施计划、定额用水管理的原则,通过超计划、超定额加价等手段,建立鼓励节约用水和促进产业化发展的水价机制。?  ——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由受益者适当付费,用于弥补其运转开支。?  

  (七)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1、探索适应生态保护需要的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并试行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体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价值,促进发展模式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向注重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的根本转变。?

  2、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规划、城乡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建设要求,将环保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互相衔接、互相补充。?  

  3、建立环境补偿的市场机制。一是根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排污费征收制度,切实遏制污染排放;二是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征费制,以具有硬约束力的经济手段遏制生态环境资源的过度消耗、污染和破坏;三是尽快建立对生态环境资源的计价和核算制度。从生态资源计价入手,使隐含在产品中的生态资源费用通过价格反映出来,并将其纳入社会再生产价值运动的经济核算体系中,使生态要素价格逐步市场化,发挥价格机制在生态环境资源利用中的调节作用。?  

  4、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国土整治与资源开发、流域开发、产业园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5、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率、重复利用率。制定严格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控制城镇机动车尾气污染。合理设置绿色声屏和隔音装置,推进“噪声达标区”的建设。?

  (八)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确保空间资源的有效整合与行政效率的提高。

   1、逐步改革行政区划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发达地区城市政府的综合行政能力,强化其统筹协调能力,必要时可依照程序申请撤县(市)设区。经济发达、城镇密集地区逐步撤销乡镇一级行政区划,设立街道办事处。?

  2、推进“市县同城”地区的行政整合。行政区划调整后,按合并后的行政区划修编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县城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铺开。?

  3、因地制宜地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和人员。把一定地域内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逐步转移到中心镇,并适当扩大中心镇的行政区域范围,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统一布局和共建共享,扩大城镇聚集规模。?

  4、加快撤村改居步伐。在城镇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和城镇规划区内的村民委员会,凡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村民委员会规模的通知》(粤发〔2003〕21号)规定条件的,都应按规定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制。

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确保《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的顺利实施,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现就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规划,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一)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经济社会规划体系要切实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战略规划的衔接、协调。空间战略规划要重点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重点发展地区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和实施。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下一层次规划要服从空间战略规划和上一层次规划。由专业部门编制的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如涉及空间布局,须经发展改革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审同意后方可报批。城乡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同步进行,并突出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合理确定强制性控制内容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和空间布局。各种规划要突出体现维护城镇公共空间、基础设施共享的原则。?

  逐步推行城乡一体的空间战略规划,把规划覆盖到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村。通过空间战略规划的引导和综合调控,打破城乡阻隔,依托城镇实现区域产业和人口的合理集聚,实现资源的集约利用,增强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二)健全城乡规划实施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必须附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不得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制度。各类开发区、高教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旅游度假区等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从严控制,并统一纳入城乡规划管理。城镇规划区内,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

  (三)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规划审批、实施和调整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设市城市要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城市规划进行审议和监督。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大力提倡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的全过程,加大全社会对规划的监督力度。?

  强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和充实城市规划监察力量,对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实行动态监控与督查。建立城乡规划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办法由省监察厅会同省建设厅制订。?

  (四)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编制重点发展地区的空间战略规划,对区域内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进行协调,推动区域内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要对《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强监督,促进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与互动发展。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对重要的地方规划和具有区域意义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进行审议的职责。?

  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投标、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对区域性高速公路、轨道交通、信息网络、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建设,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建设与经营。对相邻城市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建立使用收费协调制度,使收费范围和标准相一致。共建、共享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共建城镇自筹的,其银行贷款利息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给予一定年限的财政贴息补助。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制订。 

  二、调整与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镇综合竞争力?

  (五)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的主导产业。抓好产业规划,确定和培育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产业的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化、信息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

  中心城市要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推动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环境创新,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生产、生活服务业,强化中心城市功能与作用。珠江三角洲要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促进产业分工与协作,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着力打造全球现代制造业基地,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核心,加快工业化进程,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和地方特色工业。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鼓励与扶持中心镇发展特色经济,增强其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大力推进信息化。在重点工业行业建立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开展城镇信息化试点工作,大力推广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服务。城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城镇建设规划。?

  (六)培育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约发展。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以优势产业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园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引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落户园区,形成产业集群,实现产业集约发展。各市应对市内各类园区建立一元化管理体制,统一对外,避免各园区竞相提供优惠政策,恶性竞争。鼓励招商引资项目向园区集中。?

  (七)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发展工业。凡省级以上批准的建设项目,由省安排用地指标。使用新征土地的,在落实农民征地补偿前提下,应缴纳的各项收费,按规定中的最低标准征收。其中,经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先进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投资开发项目,经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在被认定或实施技改期间,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租金予以缓收。?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经相应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享受进出口设备减免税、购置国产设备抵免新增所得税等政策。经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国家和省技改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安排贷款贴息。?

  三、创新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八)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兼容性相结合制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用途管制和兼容性的要求,对土地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对与城镇发展不相适应的控制用地,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允许当地政府对具备兼容性的地块进行调整、置换,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继续推行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

  (九)加强建设用地管理。鼓励集约利用土地,防止企业“圈地”和低效用地。对园区内企业两年内未建厂房的用地,要依法收回。园区内土地出让金的优惠,只限于企业在该用地内建成厂房及配套建筑物占地面积两倍的用地。其余土地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并根据土地升值情况,每两年补交一次土地出让金差额,直到厂房建成为止。?

  (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整理农村居民点及“空心村”、工矿企业废弃地,鼓励与扶持中低产田改造,清理与调整合并工业园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成耕地的,经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验收合格后,可作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十一)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把土地储备机构收回或收购的闲置土地、利用率低的土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储备库。原有建设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的,也应由土地储备机构收回或收购,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提供。储备土地可向银行抵押贷款用于土地收购。?

  (十二)对中心镇和贫困山区县适当给予用地支持。对中心镇建设用地,在国家每年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之外,设立农地转用专用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统计单列,年度检查,到期归还”原则管理。经省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用地规模的中心镇,可享受该政策。?

  经市、县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用地单位可按已缴出让金的份额,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

  (十三)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项目用地,涉及农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审批的,只需申报转用和征用手续,不需申报具体项目材料。具体项目由当地政府自行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可由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请示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已由县级政府组织会审的,上一级政府不再召开用地会议重复会审。对上述情况,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四、运用经济规律,加快城市建设体制改革?

  (十四)优化财政投资结构。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及时调整财政投资方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并切实加强对区域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的引导。?

  (十五)经营好城镇建设用地。政府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实施土地储备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提高土地收益。城镇建设资金可授权城镇建设投资公司经营,实行综合开发,滚动增值。依法试行各种有偿使用方式,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让改为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

  (十六)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拓展融资渠道,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行基础设施建设代建制,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水平。支持市政公用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或发行企业债券。?

  (十七)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政府有关部门要与直接经营管理的市政公用企业彻底脱钩。现有生产性、经营性和作业性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企业化改制,将其履行的政府职能全部划归政府管理部门。全面放开市政公用工程和设施的设计、施工以及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保洁等市场,允许社会力量组建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承接业务。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提高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行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使用者付费和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确定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健全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定价行为。?

  五、深化户籍管理制度及配套改革,消除推进城镇化的体制障碍?

  (十八)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从2004年起,全省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将入户审批制度改为核准制度,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对符合准入条件人员,户籍管理部门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条件成熟时,全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类型的划分,对城乡户口登记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届时,力争全省基本实现按照公民的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即对在我省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且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一律在其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任务与社区功能有效整合,实行实有人口管理。完善暂住人口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全面、及时掌握暂住人口的动态,特别是数量、从业方向、教育水平、居住分布、流动趋势等方面的信息,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数据库。?

  (十九)放宽城镇准入条件。凡到我省城镇就业的具有一定学历、专业技术职称、高级以上职业技术资格并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和管理人员,在我省购买商品房、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人员,准许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入户。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省投资兴办实业的,可准许其境内的直系亲属入户。除广州、深圳市夫妻投靠入户需一定婚龄条件外,其他城镇对夫妻及直系亲属要求投靠迁移入户的,应及时办理手续。凡在建制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相对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及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准予其取得城镇户籍。?

  对上述情况入户的居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户籍准入条件。?

  (二十)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优抚安置和计划生育等配套制度的改革,使符合条件取得城镇户籍的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落户城镇的农民,可保留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承包权,享有原村级集体资产的权益和集体可分配收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

  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建立统一的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到2006年,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就业管理服务体制。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统一按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二十一)稳妥推进“城中村”改制。凡是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应按照规划先行、集体经济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脱离、实行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原则,于2005年底前全部改制。原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原村民整体转为城镇居民;原集体土地经征用后转为国有土地;原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制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籍人口占本村总人口一半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紧邻城镇建成区,且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村民委员会,或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人均三分之一的村民委员会,也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制。?

  在改制过程中,撤销村民委员会,划分、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手续。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采取就业安置、货币安置、留地安置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征地补偿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支付给村集体和农民的各项征地补偿,必须按时足额兑现,对没有落实征地补偿的,不能办理征地手续。?

  集体土地经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原建设用地按历史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该土地进入市场的,按规定补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因城镇建设需要收回的转制土地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给予合理补偿。原村民的合法宅基地及建筑物换发《房地产权证》,并停止分配宅基地。?

  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时,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全部进行清产核资,折股量化分配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承担。原村属的幼儿园、文体活动场所、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等公益性资产,无偿移交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和管理。原村属的学校,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改制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运作,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解决经费来源。原由村集体经济负担的市政和公用事业建设、社区社会管理以及教育、治安、环卫、计生、民兵等公共服务经费支出,由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对于由村民转为城镇居民的有关人员,要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制前的养老保险费,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金及其他收益、征地补偿款和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益中提取,进入个人账户。改制后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就业但参与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分红的,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各承担50%。当地政府可安排专门经费,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原村民,由所在地劳动就业机构根据其选择,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并帮助推荐就业。?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中村”改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六、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理顺行政管理体制?

  (二十二)调整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具备条件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可适时依照程序申请撤县(市)设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不设区的地级市,可以中心镇为主体扩大管辖范围、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按照“一城不宜多府”原则,对建成区连成一体的市、县,原则上要撤县(市)设区;对建成区内一城多镇的县级市,应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条件成熟的地方应因地制宜地撤并乡镇。调整行政区划后,要及时调整、修编城镇总体规划。?

  (二十三)积极抓好村民委员会的调整与撤并。要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对人口规模和面积过小的村民委员会,适当进行调整与撤并。?

  (二十四)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撤县(市)设区以及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后,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要尽快实现从农村型管理体制向城市型管理体制的转变。?

  七、加大城乡环境建设力度,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二十五)大力抓好城镇绿地建设。城镇总体规划要增加环城绿带建设的强制性内容,按照《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建设绿色开敞空间系统。环城绿带的宽度,实有人口规模超过50万以上的城市不小于500米,条件允许的中小城市不小于300米,小城镇50—300米。环城绿带内绿色覆盖率应达75%以上。除法定保留建筑外,绿带内用地单位的建筑密度不得超过5%。加强城镇绿化建设,除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达标外,要特别重视城镇中心区绿化建设,并均衡规划、建设绿地,使其服务半径合理,方便群众享用。建立严格的“绿线管制”制度,对区域绿地、环城绿带、城镇绿地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城镇生态质量。?

  (二十六)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建设一批跨行政区域界线,符合环保标准的规模化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等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尚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在城镇规划中要保留设施建设的用地,并实行管网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尚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城市要在200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督与执法力度。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环保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产生污染的项目,申报者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才能审批通过。加强对城乡污染源的监控,严格实行达标排放。?

  建立自然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对省内流域共享的水资源等征收开发补偿费,由开发使用地区补偿水源保护地区。探索流域下游市、县(市、区)、乡镇出资,在上游异地造林,实行“山权不变、资源共享、谁出资冠谁名”等办法,共同建设和保护流域生态林。进一步完善排污费征收制度,征收的排污费要专项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城市,应在2004年6月底前开征。可实行由低到高逐步过渡的办法,至2005年基本实现按成本价征收。?

  (二十七)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增强城镇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能力,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化和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重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加强农村居民住宅的规划和管理,建设现代文明新农村。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照村镇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退旧”政策,加大“空心村”整理力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确定的布局要求和用地标准,审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鼓励和支持农村兴建公寓式、联体式住宅。?

  在“城中村”中新建住宅,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把“城中村”改造为现代文明社区。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高起点编制规划并严格依法实施,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

  八、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进城镇化工作。要以城镇化为龙头和载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对城镇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管理力度,把城镇化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考核制度,把经济、资源、人文、环境等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的考核内容,推动各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建立推进城镇化的统筹工作机构。?

  (二十九)建立城镇化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全省城乡划分标准,由省统计局会同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际现行城镇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城镇统计指标体系,统一数据平台和评估体系,加强对全省城镇化进程的监测与调控。由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每两年编写一份《广东城镇化发展评估报告》,为制定政策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十)继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和城镇管理人员的培训。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由省建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环保局,举办市、县(市、区)长城镇化研究班和中心镇书记、镇长城镇化学习班。各市、县(市、区)也要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对分管领导以及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人员分别进行培训。?

  (三十一)打牢城镇基层工作基础,促进城镇化发展。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大力加强城镇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建设。建立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城镇社区服务工作必需的人员及物质条件。?

  本意见下发后,省内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部门应在本意见下发后,及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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