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事故诉讼
保障性住房
合同担保
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刑事动态
事故诉讼
保障性住房
合同担保
刑事法规
房产法规
合同法规
事故赔偿
交通安全
合同履行
抵押担保
土地征收
刑事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担保
行使留置权应符合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
2017年7月31日
来源:
浙江资深律师
http://www.zjzslaw.com/
行使留置权应符合哪些规定
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有以下规定:
一、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
二、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预设立约定金具有独立性
2.最高额抵押担保法律规则实例研究
3.C厂出具信函构成保证担保
4.什么是货物的留置权?承运人在行使货物留置权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5.存款单未经权利人授权质押无效
首页
|
律师介绍
|
专长领域
|
法律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浙江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56699282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